

北京話、大陸普通話、台灣國語、中華民國國語、新馬華語等在語音、詞彙等方面有少許差異。要注意的是北京話並不屬於一種標準語,因為它是未經整理和標準化的北京城區方言。以上的幾種標準語都是以北京話這種方言為基礎來進行標準化的產物。
國語、普通話、華語三大系統內部還存在「標準口音」(無口音)和「非標準口音」(帶口音)的區別。從這個角度上說,漢語標準語構成了漢語的一種大類「方言」。即使是標準,三地也有區別,如「消息」一詞。大陸「息」讀輕聲,台灣讀「洗」,新馬讀「西」。
國語的情況與之相似:老派國語、新派國語都是被視為標準的;華語的情況則有些不同。學習普通話及口音的有無與出身地域與教育程度有相當關係。
標準口音和非標準口音之間並沒有嚴格的界限。以普通話為例:
臺海兩岸在某些習慣用語上,經過長時間的隔絕,也有某些程度的差異。這些差異中,有些是因為臺灣調國語保留了1949年以前在大陸所使用的一些語彙,而這些語彙在中國大陸則由於種種因素而不再使用,或者是比較少使用。比如說,「里長」(相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村長」,在中華民國,里和村為相同等級的行政區域,而中國大陸沒有這種行政區域。以下括號內均為中國大陸替代用詞)、「郵差」(郵遞員)、「車夫」(港澳台只會對非機動的陸上運載工具的駕駛員才稱車夫,已成為舊時代語彙,現在使用或含貶義)、「傭人」、「次長」(中華民國文官體制,當中政務次長約略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副部長)、「級任教師」(班主任)、「學藝股長」(學習委員)等,這些詞語都是1949年以前的常用詞,也繼續在臺灣調的國語中使用。但是,中國大陸則是使用反映新社會關係的一些詞語來替代它們。 「先生」、「小姐」、「太太」、「老闆」、「男士」、「女士」等1949年以前的常用稱謂詞語,中國大陸在1979年改革開放以前,一般也不常使用。
台灣國語與普通話的詞匯相比,台灣國語的詞匯除了融入部分日語、閩南或客家詞語外,還有一個特點是保留較多的古語詞。台灣國語詞匯另一個特點是,保留一些1949年前使用的詞語繼續指稱某一群體的人。由於,國民政府遷臺後,在各地成立許多眷村,各省或幫派間詞彙亦有少部份成為臺灣國語的詞源,例如條子(警察)、馬子(女性,女友)。台灣亦出現很多國字頭的詞語,如國樂、國文、國中、國字、國立等,其「國」字可能代表:國民、民國、國家、中華民國或著是漢族的傳統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