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同於歷史上一直以伊斯蘭教經典《古蘭經》為標準的阿拉伯語,同英語等世界上其它語言一樣,標準漢語也一直在發展演變。
| 上古漢語 | 周代 前1000年–前200年 |
爾雅,引申為雅言。 |
| 秦漢時代 前200年–200年 |
雅言,也稱正音、通語 | |
| 魏晉時代 200年–600年 |
雅言,也稱正音、通語 | |
| 中古漢語 | 隋唐時代 600年–900年 |
切韻(隋) |
| 唐韻(唐) | ||
| 兩宋時代 900年–1276年 |
廣韻(北宋) | |
| 平水韻(南宋) | ||
| 近代漢語 | ||
| 元代 1276年–1368年 |
中原音韻(元) | |
| 明清時代 1300年–1900年 |
洪武正韻(明) | |
| 京音(清) | ||
| 註:標準音 切韻、唐韻、廣韻、平水韻、洪武正韻都是兼顧南北的,而中原音韻和京音都是北方話。故灰色表示兼顧南北,紅色表示北方話。 | ||
1909年,清政府設立了「國語編審委員會」,將當時通用的官話正式命名為「國語」。這是漢語首次得到官方命名。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後,次年2月在北平召開了「中國讀音統一會」制定了史稱「老國音」的國音系統,確定了以「京音爲主,兼顧南北」的國音,具有入聲。同期並制定了注音字母第一式。
1919年9月編輯出版了《中華民國國音字典》。
1920年,由於《國音字典》語音標準與北平語音標準産生的矛盾,爆發了「京國之爭」。同年,南京高等師範學校英文科主任張士一發表《國語統一問題》,認為注音字母連同國音都要做根本的改造,不認同國音,主張以北平音為國音標準。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和江蘇全省師範附屬小學聯合會相繼做出了定北平語音爲標準音的決議,最後由「增修國音字典委員會」將國音確立了「以北平讀法為標準音」,即「新國音」,並開始在全國學校推廣。
1928年國民政府改為「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
1932年5月,中華民國教育部正式公佈並出版《國音常用字彙》,爲確立國語的標準提供了範本,為現代漢語標準第一個系統——國語系統。
1932年之後的國語廣播,都採取了以《國音常用字彙》為標準的形式,各地的國語標準一致化。
1949年以後的國語系統、普通話系統、華語系統,均源於這個時期的國語系統。
1949年之後,臺灣和中國大陸的漢語標準(分別為國語系統和普通話系統)沿不同的軌跡發展。此外,在東南亞等華人地區,有源於國語系統的華語系統。
中華民國於1945年至戒嚴結束,一直以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新國音作為國語標準。之後的語音,常帶有台灣方言口音,而出現所謂的台灣國語。
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55年開始,用普通話來稱呼漢語標準語。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機構的解釋,「普通」二字的涵義是「普遍」和「共通」,不稱為「國語」是對少數民族語言的尊重。普通話仍以北京音為基礎,與(老派)國語相比,在單字的發音上幾乎相同,但在聽感(涉及到語調等)、詞彙上又有不同。自1950年代起,各時期普通話的特點亦有所變化,兩者已有一定的區別。
在東南亞華人社區裡,華語是漢語的意思,但實際上,華語往往特指漢語標準語,而不指東南亞華人最常見的母語(幾種漢語南方方言)。東南亞華語的標準語大致繼承了老派國語-普通話的體系,但是日常生活中人們的發音、詞彙甚至語法往往帶受母語方言和非漢語(主要是英語)的影響,與國語、普通話有一定的差別。